一万步 心情 | 3,457 | 0 | 2009-4-03 21:22 212 字 | 1 分钟内 这大概是最近走的最长的一次了,从宿舍走到广大商业中心,然后再走回来,计步器显示是10830步,路程4.8公里。 论文勉强凑了不到5千字,先发给导师看看,省得写了半天告诉我写偏了方向。 然后晚上就有了这次“长征”,一个人在路上走,奇怪的是路上也没什么人,到了广大就是吃了顿KFC就回来了。 好久没有走路了,平时顶多也就是在贝岗买点宵夜。号称每晚都会有的跑内环大军也没看到,也许时间不对吧。 以后真应该多走走,不然以后可能真的不一定会再回来了。 © 2009, QP. 版权所有. 相关文章: 广州到深圳要多久?两个小时?错,是七个小时 大学的假期 《东京审判》审判了谁? 回到学校 妈妈